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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卫生局

负责对丽江传染病防治、公共场所卫生、饮水卫生、学校卫生、职业卫生等相关公共卫生实施监督管理。研究监测各类与人群健康密切相关的重大危险、致病因素。
负责收集、发布丽江当地公共卫生、医疗服务等有关卫生信息和政务公开信息;组织开展医学卫生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负责对丽江当地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设置、医疗服务项目开设、医疗新技术运用、大型医用设备配置、医疗卫生从业人员以及母婴保健专项技术等实施许可准入和监督执法。依法动员、组织公民无偿献血,监督管理采供血机构及临床用血安全。
负责管理丽江干部保健局;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管理医疗保险局。

下属机构

  • 医政处 拟订丽江血液安全管理规范并组织实施,推动无偿献血工作。
    指导丽江医院感染控制体系、医疗急救体系建设。
    承担丽江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的监管工作,建立医疗机构医疗质量评价和监督体系,组织开展医疗质量、安全、服务评价和财务监督等工作。
    监督管理丽江公立医院,推进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改革工作。
  • 卫生应急办公室 组织协调丽江重大活动的卫生应急保障工作。
    承担丽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工作。
    拟订丽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及相关专项应急预案,组织指导有关应急预案的日常演练和相关知识、技能的培训工作。
    指导丽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准备、监测预警、处置救援、风险分析评估等卫生应急工作。
  • 法制监督处 组织开展丽江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和卫生执法监督工作。
    组织开展整顿和规范丽江医疗服务市场工作,组织打击非法行医,督查督办重大违法案件。
    负责丽江卫生局推进依法行政综合工作。
    起草卫生方面的丽江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