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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卫生局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卫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池州市当地实际,研究起草卫生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研究制订池州市当地卫生事业发展改革的有关方案、工作规划、政策和指导性意见,并组织实施。
依法管理池州市医疗机构内部临床药事工作。协助价格主管部门制订医疗卫生服务价格,负责监管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服务价格执行情况。
负责池州市有关行政复议受理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负责制订或审定(审核、批准)池州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护理、医技及相关服务的质量标准、技术规范、职业道德规范,并实施监督和管理。

下属机构

  • 医政处 拟订池州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监督管理池州市公立医院,推进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改革工作。
    承担池州市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的监管工作,建立医疗机构医疗质量评价和监督体系,组织开展医疗质量、安全、服务评价和财务监督等工作。
    指导池州市医院感染控制体系、医疗急救体系建设。
  • 疾病控制处 拟订池州市重大传染病、地方病、常见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和措施。
    拟订池州市健康促进工作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
    拟订池州市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
    组织对池州市重大传染病、地方病的综合防治、监测和疫情报告,对重大突发疫情实施紧急处置。
  • 法制监督处 负责池州市卫生局推进依法行政综合工作。
    组织开展整顿和规范池州市医疗服务市场工作,组织打击非法行医,督查督办重大违法案件。
    组织开展池州市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和卫生执法监督工作。
    承担池州市卫生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有关备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