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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卫生厅

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责任,组织制定地方性食品安全标准,负责食品及相关产品的安全风险评估、预警工作,统一发布四川重大食品安全信息。牵头建立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负责食品安全综合监督。
依法监督管理血站、单采血浆站的采供血及临床用血质量,协调组织四川无偿献血。
指导四川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组织拟订四川卫生人才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标准。
拟订四川区域卫生规划,统筹规划协调四川卫生资源配置。

下属机构

  • 疾病预防控制处 承担四川法定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工作。依法承担有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对重大突发疫情、病情实施监测和紧急处置。
    组织四川救灾、反恐、中毒、放射事故等重大安全事件中涉及公共卫生问题的紧急医疗救援工作。
    组织拟订四川有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和紧急医学救援的规划、预案。
    组织协调四川有关重大工程和重大活动的卫生防病保障和卫生应急处置工作。承担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具体工作,负责农村改厕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水质监测工作。
  • 规划财务处 负责提出四川卫生厅部门预算、中央、四川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和基建投资及其他资金的安排意见与管理。
    拟订四川卫生财务、会计、基建管理规章制度和标准并监督实施。
    拟订四川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标准和建设规划,指导四川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
    拟订四川卫生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专业建设规划,指导区域卫生规划工作,统筹规划与协调四川卫生资源配置。
  • 人事处 负责四川厅机关、厅直管单位和厅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任免、工资福利、卫生管理干部岗位培训、干部援疆援藏,以及军队转业干部的安置工作。
    统筹协调四川医药科研项目管理及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工作。
    负责组织协调四川卫生专业技术岗位培训。
    起草加强四川厅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