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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地玛堂区劳动教养工作管理局

贯彻实施有关劳动教养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制定花地玛堂区劳动教养场所和劳动教养人员管理工作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负责拟定花地玛堂区劳动教养所的有关规划和新建、改建、扩建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规划、部署花地玛堂区劳教系统的经济工作,管理所属单位的生产、财务、基建等工作。
负责编制、申报花地玛堂区劳动教养系统的人民警察经费、劳动教养人员改造经费及其他各项经费。
负责花地玛堂区劳动教养人民警察的配备、教育、培训、奖惩工作,以及职工管理和劳动保护工作。

下属机构

  • 所政管理处 指导对花地玛堂区劳教人员的执法管理。
    负责花地玛堂区直属单位劳教案件报告的审查和管理工作。
    负责对花地玛堂区劳教人员的收容、调配、调遣、安全警戒工作。
    负责花地玛堂区劳教人员对延长劳动教养案件不服的行政诉讼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应诉工作。
  • 计划财务处 草拟花地玛堂区局机关和省直劳教单位的财务年度计划。
    审核和管理花地玛堂区各项事业经费及专项资金。
    负责花地玛堂区局机关和省直劳教单位财务、基建投资的管理工作。
    指导花地玛堂区劳教单位计划财务工作。
  • 政治部 协助花地玛堂区主管部门管理局机关处级干部和直属单位领导班子以及党的建设、廉政建设。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花地玛堂区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和思想政治、队伍建设、干警教育、劳动工资、社会保险、计划生育工作。
    协助花地玛堂区有关部门管理劳教系统的机构编制。
    指导花地玛堂区局机关工、青、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