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 首页 天津

天津劳动教养工作管理局

负责编制、申报天津劳动教养系统的人民警察经费、劳动教养人员改造经费及其他各项经费。
承办天津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天津劳动教养人员的收容、教育、分配、调遣工作,审查批准劳动教养场所内劳动教养人员的减延期及提前解教等事宜。
承担天津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下属机构

  • 计划财务处 指导天津劳教单位计划财务工作。
    审核和管理天津各项事业经费及专项资金。
    负责天津局机关和省直劳教单位财务、基建投资的管理工作。
    草拟天津局机关和省直劳教单位的财务年度计划。
  • 政治部 协助天津有关部门管理劳教系统的机构编制。
    负责天津劳教系统警务、警衔评授审核等工作。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天津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和思想政治、队伍建设、干警教育、劳动工资、社会保险、计划生育工作。
    协调天津地方主管部门管理市属劳教单位领导班子。
  • 所政管理处 负责天津劳教人员对延长劳动教养案件不服的行政诉讼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应诉工作。
    负责天津直属单位劳教案件报告的审查和管理工作。
    负责对天津劳教人员的收容、调配、调遣、安全警戒工作。
    指导对天津劳教人员的执法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