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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吉林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参与人才管理工作,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健全博士后管理制度,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和管理、服务工作。
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吉林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负责吉林引进国外智力工作,拟订外国专家管理、出国(境)培训及重点聘请外国专家项目的政策、管理办法和计划,并组织实施。
拟订并组织实施吉林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依法管理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下属机构

  • 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处 拟订吉林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
    负责吉林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监督管理 。
    拟订吉林人员调配政策,承办特殊需要人员的调配工作 。
    负责拟订吉林农民工工作相关政策,牵头协调全市涉及农民工重大事项 。
  • 城乡就业促进和失业保险处 建立吉林失业预警制度,拟订全市预防、调节和控制较大规模失业、经济结构调整中涉及职工安置权益保障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
    拟订吉林统筹城乡就业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
    承担吉林市促进城乡充分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就业创业小额担保贷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做好吉林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 。
  • 法规处 负责吉林机关推进依法行政综合工作 。
    起草吉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 。
    负责吉林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指导和协调 。
    承担吉林行政复议、应诉的有关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