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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区农业机械管理局

规划并组织实施东区农业产业化、农业开发、特色产业、生态环境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中的农业机械化项目。
经批准后监督实施、拟定并组织实施东区农业机械化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研究提出东区农业机械化发展重点、发展方向、重大技术措施及产业政策,
贯彻执行国家和东区有关发展农业机械化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组织实施农机行政执法工作。

下属机构

  • 负责事项 科研项目的开发、推广立项、论证、申报和组织攻关工作;
    参与实施“科教兴农”战略,负责东区农机化的科研、推广和科技管理,
    负责东区农机化技术教育、培训和农机行业职业技术考核等工作;
    东区农业机械及驾驶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与检查;农机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 工作职责 负责东区农业机械化统计工作,监督管理农业机械化各项资金和专项资金。
    负责东区农机产品、维修和农机作业的质量监督管理,指导农机维修网络建设,对东区农机装备结构的优化调整进行宏观调控。
    研究拟定东区农机作业技术规范和标准经批准后监督实施,
    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 工作内容 负责农机放心消费的督察;指导和参与农机新产品的研发。
    负责农机化项目与计划的编报并组织实施;参与制订有关农机产品信贷和财政补贴政策。
    负责对项目申报及企业的指导服务工作;
    负责东区农机化发展的预测和统计以及东区农机化信息网络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