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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区农业局

承担完善北区农村经营管理体制的责任。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工作;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管理工作,指导北区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工作;指导和扶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产品行业协会的建设与发展。
依法开展北区有关农业生产资料行政许可的初审及监督管理。实施农作物种子(种苗)、草种、种畜禽、农药、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的许可及初审、报批及监督管理;负责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和渔船检测检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北区有关农业生产资料的地方标准;开展兽医医疗器械和有关肥料的监督管理;指导农业机械化发展、农机安全监理和机动渔业船舶操作手培训工作。
指导北区农业科技创新和技术推广。拟订并组织实施农业科研、农技推广规划、计划,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和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业领域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科技成果管理,组织引进农业先进技术;负责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农业转基因生物的生产加工许可的初审和报批及安全监督管理;指导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
协调北区农业各产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指导农村二、三产业发展,扶持发展农产品加工流通业、乡村旅游等服务业。

下属机构

  • 政策法规与农情信息股 负责北区农业农村政策执行情况和农业综合执法的督促检查。
    指导北区生产优化布局和标准化、规模化生产及产品品质改善工作。
    拟订北区农产品加工企业发展和引导农民创业就业规划并组织实施。
    承担北区农业局系统内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等工作。
  • 新农村发展与农田基本建设股 组织开展北区新农村建设试点、示范建设。
    负责北区农业各产业重点项目的综合平衡、审核申报,提出立项建议并监督实施。
    承担北区农业生态环境监测、基本农田保护区环境质量监测,提出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的意见和建议并报批。
    参与北区农民文化体育、农村“计生三结合”、机关定点帮扶等工作。
  • 财务股 负责北区农业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财务会计制度建设、资金(资产)管理与监督以及绩效评价工作。
    提出北区农业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财政性资金使用的建议并组织实施。
    负责北区农业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农业财政预算资金、专项资金、项目资金的管理和安全。
    负责编报北区农业局本部门预算、决算并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