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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农业局

负责宁德农业和农村工作的组织领导及综合协调。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农业农村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订并组织实施宁德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农产品加工等农业产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规划,提出农村改革发展建议;承担农村经济与社会发展预测及综合统计工作。
管理宁德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发布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开展相关农业统计工作;负责农业信息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信息服务。
承办宁德委、宁德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承担完善宁德农村经营管理体制的责任。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工作;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管理工作,指导宁德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工作;指导和扶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产品行业协会的建设与发展。

下属机构

  •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股 承担提升宁德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责任。
    依法开展宁德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
    组织实施宁德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
    负责宁德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
  • 政策法规与农情信息股 负责宁德农业法制建设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
    提出宁德大宗农产品和重要农资流通及价格政策建议。
    负责宁德农业农村政策执行情况和农业综合执法的督促检查。
    拟订宁德农产品加工企业发展和引导农民创业就业规划并组织实施。
  • 新农村发展与农田基本建设股 拟定宁德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农业生态建设、农村能源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指导宁德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农业农村节能减排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
    组织开展宁德新农村建设试点、示范建设。
    承担宁德农业生态环境监测、基本农田保护区环境质量监测,提出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的意见和建议并报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