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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农业局

指导防城港农业生产。组织落实促进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农产品品质改善;提出防城港农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县级发展农业的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业综合开发和基本农田建设项目。
管理防城港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发布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开展相关农业统计工作;负责农业信息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信息服务。
组织和指导防城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出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政策建议,并协调相关事项;组织开展防城港新农村建设试点工作;参与农村社会发展、基层组织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相关工作。
指导防城港农业产业化发展。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拟订并组织实施农产品加工业发展规划,提出农业产业保护政策建议,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指导防城港农产品加工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制定农业生产资料、主要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发展规划。

下属机构

  • 新农村发展与农田基本建设股 参与防城港农民文化体育、农村“计生三结合”、机关定点帮扶等工作。
    指导防城港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农业农村节能减排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
    引导防城港农业资源合理配置,协调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与综合平衡。
    承担防城港农业生态环境监测、基本农田保护区环境质量监测,提出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的意见和建议并报批。
  • 财务股 提出防城港农业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财政性资金使用的建议并组织实施。
    负责防城港农业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农业财政预算资金、专项资金、项目资金的管理和安全。
    指导和监督防城港农业局所属事业单位对国有资产的使用,农用物资实行政府采购管理。
    负责编报防城港农业局本部门预算、决算并组织实施。
  •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股 组织实施防城港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
    负责防城港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
    承担防城港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和机构考核工作。
    依法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防城港农产品产地认定、产品认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