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 首页 广西 北海

北海农业局

承担完善北海农村经营管理体制的责任。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工作;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管理工作,指导北海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工作;指导和扶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产品行业协会的建设与发展。
负责北海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职业教育和职业技术开发,组织农村实用人才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等工作;组织和指导农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农业行业技术工人等级考核与评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农业管理干部和技术人员的教育培训;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农业农村专业人员从业资格管理,负责农民技术职称评定工作。
指导北海农业生产。组织落实促进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农产品品质改善;提出北海农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县级发展农业的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业综合开发和基本农田建设项目。
负责北海农业资源区划和资源保护工作。拟订农用地、耕地、基本农田质量保护与改良措施并指导实施,依法管理耕地质量;运用工程、农艺、农机、生物等措施,发展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农业。

下属机构

  • 政策法规与农情信息股 负责北海农业农村政策执行情况和农业综合执法的督促检查。
    拟订北海农产品营销促销发展规划。
    承担北海农业局系统内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等工作。
    承办北海耕地保护、改良和补偿工作。
  • 新农村发展与农田基本建设股 组织开展北海新农村建设试点、示范建设。
    指导北海生态农业和循环农业发展工作。
    参与北海农民文化体育、农村“计生三结合”、机关定点帮扶等工作。
    引导北海农业资源合理配置,协调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与综合平衡。
  • 财务股 负责北海农业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财务会计制度建设、资金(资产)管理与监督以及绩效评价工作。
    提出北海农业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财政性资金使用的建议并组织实施。
    负责北海农业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农业财政预算资金、专项资金、项目资金的管理和安全。
    指导和监督北海农业局所属事业单位对国有资产的使用,农用物资实行政府采购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