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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公安消防局

贯彻执行国家和蚌埠市有关消防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规章,研究部署蚌埠市消防安全工作,指导、检查和督促各地贯彻执行。
负责协调与蚌埠市直各部门的工作关系,及时研究行业消防安全工作发展趋势,适时提出工作意见。
承办蚌埠市政府和蚌埠市公安厅的其他事项等。
任命营职干部,提出团职干部任用名单。

下属机构

  • 法规标准处 指导蚌埠市消防法制建设,开展消防执法质量考核评议、执法检查、执法过错责任认定等执法内部监督。
    指导执行蚌埠市消防标准相关的消防技术论证和建设工程消防性能化设计评估工作。
    指导蚌埠市消防执法听证、行政诉讼、国家赔偿工作。
    负责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国际消防标准化的国内归口管理。
  • 社会消防工作指导处 指导蚌埠市各地开展社会消防安全工作,指导消防中介服务组织管理、职业资格管理和消防安全培训。
    指导蚌埠市地方多种形式消防力量建设,制定相关制度规定。
    指导开展蚌埠市消防志愿者活动。
    指导蚌埠市各地编制城乡消防规划。
  • 科技处 组织蚌埠市消防科研成果评审、推广应用和奖励工作。
    指导蚌埠市部属消防研究所、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及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的工作。
    指导蚌埠市部队科技工作,组织重大科技项目研发。
    组织开展蚌埠市消防科技学术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