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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公安消防局

贯彻执行国家和葫芦岛有关消防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规章,研究部署葫芦岛消防安全工作,指导、检查和督促各地贯彻执行。
负责协调与葫芦岛直各部门的工作关系,及时研究行业消防安全工作发展趋势,适时提出工作意见。
承办葫芦岛政府和葫芦岛公安厅的其他事项等。
任命营职干部,提出团职干部任用名单。

下属机构

  • 法规标准处 指导葫芦岛消防法制建设,开展消防执法质量考核评议、执法检查、执法过错责任认定等执法内部监督。
    指导执行葫芦岛消防标准相关的消防技术论证和建设工程消防性能化设计评估工作。
    编制葫芦岛消防立法和执法制度建设规划,拟订消防法律、法规、规章草案和执法制度。负责局机关文电的法律审核。
    组织、指导葫芦岛消防标准的制修订和宣贯工作。
  • 宣传处 指导葫芦岛各地消防宣传教育工作,普及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知识。
    制定葫芦岛消防宣传教育规划,策划重大消防宣传活动。
    指导葫芦岛消防宣传骨干和通讯员队伍建设。
    组织协调葫芦岛新闻媒体和互联网站开展消防宣传,指导部队新闻报道宣传工作。
  • 防火监督处 指导葫芦岛各地开展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消防监督检查和火灾调查、消防行政刑事案件的办理。
    分析研判葫芦岛火灾防控形势,提出对策和措施。
    协调国务院有关部门联合开展葫芦岛消防监督工作。
    组织开展葫芦岛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行动,指导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指导各地执法规范化建设,并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