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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山区公安局

组织、实施宝山区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
对宝山区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
维护宝山区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

下属机构

  • 禁毒工作处 指导宝山区的戒毒工作。
    负责宝山区重大毒品案件的侦破。
    组织、指导宝山区公安机关对毒品案件的侦查工作和麻醉品、精神药品的安全管理及易制毒化学品管制等工作。
    掌握宝山区毒品违法犯罪动态和禁毒缉毒工作情况,研究拟定预防打击对策。
  • 治安管理处 组织、指导和参与宝山区重特大突发事件、暴力恐怖事件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处置工作。
    依法管理宝山区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指导宝山区派出所的治安管理工作;指导管理保安组织。
    负责贯彻实施国家和省市有关治安管理的法规,组织和指挥宝山区的治安管理工作,包括治安案件查处和有关刑事案件侦破,特种行业、公共复杂场所和枪支弹药、管制刀具、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管理。
  • 指挥中心(研究室) 收集、整理、报告宝山区重要公安动态信息。
    奉命承担宝山区委、宝山区政府统一组织领导的抢险救灾工作中通信联络、传达命令和协助指挥调度等任务。
    处置宝山区突发事件和重大案件、事件,在执行各种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任务、重要警卫任务以及警务行动中进行指挥调度。
    担负宝山区性警务行动指挥以及执勤勤务的警力调配;随时接受、处置110电话报警和来自社会各方面的紧急求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