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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公安厅

指导、监督广西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等工作。
指导、监督广西公安机关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以及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指导、监督广西禁毒缉毒工作。
领导广西公安边防、消防、警卫部队,对武警部队执行公安任务及相关业务建设实施领导和指挥。

下属机构

  • 经济犯罪侦查总队 办理广西重大特大经济案件。承办上级交办的案件。
    掌握广西经济犯罪动态,分析、研究经济犯罪情况,拟订预防、打击对策。
    组织、指导、监督广西公安机关对经济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
  • 警令部 综合协调广西机关及直属单位业务。
    负责广西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工作。组织实施广西公安机关警务合作规划、计划。
    负责广西重大事项的组织协调、督查督办工作。
    组织协调广西公安机关与省外、境外警察机构的业务交流与合作,负责公安部分配我省的国际维和警察、驻外警务联络官选派等警务管理工作。
  • 刑事侦查总队 负责跨省辖市联合侦查的重大案件协调工作。
    组织、指导打击广西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工作。
    掌握广西刑事犯罪动态,收集、通报、交流刑事犯罪信息,研究拟订预防、打击对策。
    承办广西重特大刑事案件、有组织犯罪案件和上级交办案件。内设勤务保障支队、有组织犯罪侦查支队、命案重罪侦查支队、侵财犯罪侦查支队、办案和基础建设支队、情报信息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