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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公安厅

组织实施消防管理及监督,协助各级政府落实消防法规的各项措施。
研究制定并指导监督海南公安机关装备、被装配备和经费等警务保障标准、制度及其落实。
依法管理国籍、口岸边防检查工作,组织指导出境、入境和外国人在省内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边防治安管理工作。
组织实施海南公安科学技术工作;规划公安信息技术和刑事技术等建设,负责海南公安科学技术及社会公共安全生产的管理工作。

下属机构

  • 警令部 负责海南公安系统统计、机要管理工作。
    负责海南重大事项的组织协调、督查督办工作。
    综合协调海南机关及直属单位业务。
    协调处理紧急海南警务和授权的有关指挥协调工作。起草重要文件,承担重大调查研究工作。
  • 经济犯罪侦查总队 办理海南重大特大经济案件。承办上级交办的案件。
    组织、指导、监督海南公安机关对经济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
    掌握海南经济犯罪动态,分析、研究经济犯罪情况,拟订预防、打击对策。
  • 治安管理总队 指导海南巡警队、特警队建设以及处置重大群体性治安事件和治安事故工作。
    指导海南公安机关依法管理集会、游行、示威。
    依法管理海南户籍、居民身份证、民用枪支弹药、管制器具、剧毒化学品和特种行业。
    指导监督海南公安机关依法查处破坏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