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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公安厅

依法管理国籍、口岸边防检查工作,组织指导出境、入境和外国人在省内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边防治安管理工作。
指导、监督湖北公安机关对社会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
组织实施湖北公安科学技术工作;规划公安信息技术和刑事技术等建设,负责湖北公安科学技术及社会公共安全生产的管理工作。
制定湖北公安机关人员培训、公安教育及公安宣传的方针和措施,检查监督落实情况;按规定权限管理机构、人员编制等工作以及管理和协管干部。

下属机构

  • 警令部 负责湖北重大事项的组织协调、督查督办工作。
    组织协调湖北公安机关与省外、境外警察机构的业务交流与合作,负责公安部分配我省的国际维和警察、驻外警务联络官选派等警务管理工作。
    掌握湖北公安工作情况,收集、分析、报告有关社情及公安信息。
    负责湖北公安系统统计、机要管理工作。
  • 刑事侦查总队 组织、指导打击湖北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工作。
    掌握湖北刑事犯罪动态,收集、通报、交流刑事犯罪信息,研究拟订预防、打击对策。
    承办湖北重特大刑事案件、有组织犯罪案件和上级交办案件。内设勤务保障支队、有组织犯罪侦查支队、命案重罪侦查支队、侵财犯罪侦查支队、办案和基础建设支队、情报信息支队。
    组织、指导、监督湖北公安机关开展对刑事犯罪的侦查工作。
  • 治安管理总队 指导湖北公安机关依法管理集会、游行、示威。
    指导湖北群体性治安保卫组织治安防范工作。内设勤务保障支队、场所特业和危爆物品管理支队、特巡警业务管理支队、基础建设支队、内部保卫和保安管理支队、治安行动支队。
    拟订湖北治安行政管理的政策、规定。
    指导湖北巡警队、特警队建设以及处置重大群体性治安事件和治安事故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