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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明县供销社(供销联社)

行使本级社社有资产出资人代表职能,加强社有资产经营管理,监督社有资产保值增值;并按出资额依法享有所有者的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的权利;指导崇明县供销社的经营管理、招商引资和技改项目的管理。
按照崇明县政府授权,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以及防汛救灾物资的收购、储备和供应进行组织、协调、管理。
加强对崇明县供销社及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业务指导与服务,协调与政府部门和其他社会经济组织的关系;监督、检查崇明县供销社及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的情况。
参与推进崇明县农业产业化经营,指导和培育壮大相关龙头企业;指导崇明县供销社及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参与农业社会化服务。

下属机构

  • 财务资产科 负责编制、汇总崇明县供销合作社系统财务会计报表工作。
    负责崇明县监事会日常工作:负责内部审计工作。
    指导、监督系统内崇明县主管部门批准立项的基本建设及相关工作。
    负责拟订崇明县直属单位和控股企业的经营目标并组织考核。
  • 经济发展科 拟订崇明县供销社改革与发展战略规划。
    负责崇明县供销社系统统计及相关报表工作,收集发布经济信息。
    承担崇明县政府布置的防洪救灾、扶贫、对口支援及其他突击性工作;负责烟花爆竹安全经营活动管理。
    组织指导崇明县供销社参与和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 政工科 负责崇明县供销社的评先表彰、党风廉政建设、行政监察和来信来访工作。
    负责指导崇明县供销社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组织指导崇明县供销社直属单位的劳动管理、社会保障和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申报工作。
    组织指导崇明县供销社职工的业务技术培训、职业技术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