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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供销社

参与组织发展广东农产品行业协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村综合服务社,构建面向专业合作组织的服务平台。
受广东政府及有关部门委托,承担重要农业生产资料、棉花和防汛救灾物资等商品的储备。
管理、监督广东社有资产,行使社有资产控股、参股企业的资产所有者代表职能,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
管理所属院校,组织开展对社员和职工的教育培训,为成员社提供信息服务。

下属机构

  • 办公室 负责广东供销社机关综合性文字材料的起草和信息、宣传工作。
    协助广东供销社领导管理机关日常工作,协调机关各处室及直属单位的工作关系。
    负责广东会议组织、文电处理、文书档案、保密、信访、外事、机关行政事务和房产管理等工作。
  • 监事会办公室 负责组织监事会的调查研究,了解并反映理事会对供销合作社广东社员代表大会和临时广东代表会议决议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以及对广东委、广东人民政府委托的各项经济、社会任务的完成情况。
    负责各地供销合作社干部职工对监事会的来信来访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承办广东供销合作社党委和监事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了解并反映各监事对广东供销合作社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负责起草监事会的有关文件。
  • 人事处 组织指导广东供销社系统职工的职业技术教育工作。管理所属院校和本级工会、社团。
    负责广东供销社机关离退休干部的服务管理工作。
    负责广东供销社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和干部管理工作,按照有关规定管理所属企业的干部。
    负责广东供销社机关保卫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