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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平区体育局

制定昌平区体育工作的发展战略和发展目标,指导和推进体育体制改革;编制昌平区体育事业的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编制昌平区体育科研、体育教育的规划;组织体育领域重大科技研究的攻关和成果推广;组织、监督开展反兴奋剂工作。
承办昌平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指导和检查昌平区区县体育工作,推进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负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组织指导国民体质测定和体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组织指导社会体育和健身气功的开展。

下属机构

  • 竞技体育处 组织昌平区综合性运动会,组织运动队参加全国综合性运动会及重大比赛。
    组织昌平区教练员、业务人员培训工作。
    审核昌平区申办国际、国内各级别竞技类体育赛事。
    承担昌平区等级运动员、裁判员审批工作。
  • 群众体育处 指导昌平区全民体质监测,指导农村体育、社区体育及全民健身活动的开展,推动群众体育组织建设,建立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
    组织昌平区群众体育赛事和活动。
    组织参加全国群众体育赛事和活动。
    拟订昌平区群众体育工作的有关政策和发展规划,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推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 青少年体育处 指导昌平区业余训练、学校体育和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建设工作。
    统筹昌平区体育后备人才项目设置和布局。
    组织昌平区青少年体育队伍参加全国青少年比赛。
    组织昌平区青少年综合性运动会、昌平区青少年新苗调赛和年度青少年体育竞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