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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体育局

承担有关行政复议受理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协调、指导和管理宜春体育对外交往工作;开展国际间和与港、澳、台地区的体育交流与合作。
协同宜春有关部门规划、协调体育场地和设施的建设布局;指导协调公共体育场馆和社区公共运动设施的开放,依法管理体育市场。
编制宜春体育科研、体育教育的规划;组织体育领域重大科技研究的攻关和成果推广;组织、监督开展反兴奋剂工作。

下属机构

  • 青少年体育处 组织宜春青少年综合性运动会、宜春青少年新苗调赛和年度青少年体育竞赛。
    组织宜春青少年体育队伍参加全国青少年比赛。
    统筹宜春体育后备人才项目设置和布局。
    指导宜春业余训练、学校体育和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建设工作。
  • 群众体育处 组织参加全国群众体育赛事和活动。
    组织宜春群众体育赛事和活动。
    指导宜春全民体质监测,指导农村体育、社区体育及全民健身活动的开展,推动群众体育组织建设,建立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
    拟订宜春群众体育工作的有关政策和发展规划,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推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 竞技体育处 承担宜春等级运动员、裁判员审批工作。
    审核宜春申办国际、国内各级别竞技类体育赛事。
    组织宜春教练员、业务人员培训工作。
    组织宜春综合性运动会,组织运动队参加全国综合性运动会及重大比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