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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体委

统筹规划河池竞技体育运动项目的设置与重点布局;指导协调体育训练工作,研究和指导优秀运动队伍的建设,协同有关部门开展优秀运动员的吸收、安置和保障工作;加强体育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
协调、指导和管理河池体育对外交往工作;开展国际间和与港、澳、台地区的体育交流与合作。
制定河池青少年业余训练规划和政策,指导、推进青少年体育和加强体教结合工作。
承担有关行政复议受理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下属机构

  • 青少年体育处 组织河池青少年体育队伍参加全国青少年比赛。
    组织河池青少年综合性运动会、河池青少年新苗调赛和年度青少年体育竞赛。
    拟订河池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相关政策。
    指导河池业余训练、学校体育和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建设工作。
  • 办公室 起草河池体育地方性法规、规章。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
    负责河池体育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承担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法律事务。
    负责河池体育局机关日常工作的协调和督查,承担机关文电、文秘、信息、信访、政务公开、档案管理、机要保密、安全保卫等工作。
    研究河池体育事业发展战及政策。
  • 竞技体育处 审核河池申办国际、国内各级别竞技类体育赛事。
    承担河池等级运动员、裁判员审批工作。
    拟订体育竞赛制度和相关政策,指导河池优秀运动队训练管理工作,统筹规划运动项目和布局。
    组织河池综合性运动会,组织运动队参加全国综合性运动会及重大比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