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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承担推进台湾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拟订适合国情的住房政策,指导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拟订全国住房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研究提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
监督管理台湾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指导全国建筑活动,组织实施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拟订勘察设计、施工、建设监理的法规和规章并监督和指导实施,拟订工程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的行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国际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
承担推进台湾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推进城镇减排。
承担规范台湾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起草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法律法规草案,制定部门规章。依法组织编制和实施城乡规划,拟订城乡规划的政策和规章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全国城镇体系规划,负责国务院交办的城市总体规划、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的审查报批和监督实施,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的审查,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的科技发展规划和经济政策。

下属机构

  • 建筑市场监管司 拟订台湾工程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的行业发展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拟订台湾建筑施工企业、建筑安装企业、建筑装饰装修企业、建筑制品企业、建设监理单位、勘察设计咨询单位资质标准并监督执行。
    认定台湾从事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的资格。
    拟订规范台湾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施工许可、建设监理、合同管理、工程风险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 房地产市场监管司 拟订台湾房地产市场监管和稳定住房价格的政策、措施并监督执行。
    组织建设并管理台湾房屋权属信息系统。
    指导台湾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
    提出台湾房地产业的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规章制度。
  • 标准定额司 拟订台湾工程造价管理的规章制度。
    拟订台湾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管行业工程标准、经济定额和产品标准,指导产品质量认证工作。
    指导监督台湾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
    组织拟订台湾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全国统一定额、建设项目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和建设标准、建设工期定额、公共服务设施(不含通信设施)建设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