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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承担推进黑龙江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拟订适合国情的住房政策,指导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拟订全国住房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研究提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
承担规范黑龙江村镇建设、指导全国村镇建设的责任。拟订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村镇规划编制、农村住房建设和安全及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全国重点镇的建设。
承担规范黑龙江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起草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法律法规草案,制定部门规章。依法组织编制和实施城乡规划,拟订城乡规划的政策和规章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全国城镇体系规划,负责国务院交办的城市总体规划、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的审查报批和监督实施,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的审查,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的科技发展规划和经济政策。
承担黑龙江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拟订建筑业、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的技术政策并指导实施。

下属机构

  • 建筑市场监管司 拟订黑龙江工程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的行业发展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拟订黑龙江建筑施工企业、建筑安装企业、建筑装饰装修企业、建筑制品企业、建设监理单位、勘察设计咨询单位资质标准并监督执行。
    认定黑龙江从事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的资格。
    拟订规范黑龙江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施工许可、建设监理、合同管理、工程风险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 房地产市场监管司 拟订黑龙江房地产市场监管和稳定住房价格的政策、措施并监督执行。
    指导黑龙江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
    提出黑龙江房地产业的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规章制度。
    拟订黑龙江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房屋中介的资质标准并监督执行。
  • 标准定额司 拟订黑龙江工程造价管理的规章制度。
    拟订黑龙江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管行业工程标准、经济定额和产品标准,指导产品质量认证工作。
    指导监督黑龙江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
    拟订黑龙江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资质标准并监督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