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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宁区人民防空办公室

组织开展长宁区人民防空指挥工作,组织制定城市防空袭预案,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城市核化事故应急救援方案,拟定长宁区防空重要目标,指导有关部门制定防护方案,制定战时人口疏散和各种保障计划。会同有关部门组建防空专业队伍,指导长宁区人民防空专业队伍的训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演习、演练。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城市抢险救灾工作。
负责长宁区人民防空经费、物资和国有资产的管理。
贯彻执行国家关于人民防空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根据长宁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国防建设需要,拟定长宁区人民防空事业的建设发展计划和有关规定,依法进行监督、检查。
负责长宁区人民防空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制定人民防空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教育部门重点抓好初级中学“三防”知识和防灾常识教育。

下属机构

  • 应急指挥通信保障处 组织长宁区人防通信、警报网建设管理。实施人防无线电管理。负责长宁区人防民防应急指挥通信保障。
    组织开展人防指挥工作,制定人防通信、警报建设规划。
    担负构建长宁区指挥平台、整合相关信息资源、组织疏散安置、应急资源筹集、储备和调配等相关服务和保障工作。
    负责长宁区人防、民防应急预案、方案拟制、审定。先期处置和协调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负责人防民防应急专业队伍建设、演练、培训和管理。
  • 工程处 负责长宁区人防工程的规划、建设、维护、管理、审批和平战转换工作。
    负责长宁区人民防空建设资金的筹措。
    贯彻执行长宁区人民防空工程防护标准和质量标准。
    依法对长宁区人民防空工程的建设、维护管理和开发利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 综合处 负责长宁区人民防空办公室资产、车辆管理等后勤服务工作。
    承担长宁区人民防空办公室纪检(监察)、群团和老干部管理服务等工作。
    负责长宁区人民防空办公室机关文秘、会议、机要、档案、信息、保密、接待、安全保卫工作。
    负责长宁区人民防空办公室综合协调和联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