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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县人民法院

审理由市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
承办对有关法律草案征求意见的工作,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领导台南县法院系统的监察工作。
依法对下级人民法院行使指定管辖权。

下属机构

  • 司法鉴定处 负责台南县人民法院监督、指导本市各基层人民法院的司法技术辅助工作。
    负责台南县人民法院死刑执行中的技术监督、指导和确认死亡工作;
    对法官提出的涉案技术问题进行解释或者答复,
    负责台南县人民法院司法技术辅助工作调研及技术培训工作;
  • 教育培训处 负责台南县人民法院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协调和开展普法教育和依法治市活动;
    负责台南县人民法院并指导台南县基层法院队伍的思想政治、教育培训工作;
    负责台南县人民法院目标管理考核工作;
  • 纪检组、监察室 调查管辖范围内党组织、共产党员违反党纪案件,并提出处理意见;
    依照党内法规、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维护驻在部门及所属单位共产党员的合法权益;
    协助市纪委和院党组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完成有关各项工作任
    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编辑工作;指导基层法院的审判管理工作;办理其他有关的审判管理工作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