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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银人民法院

依法对下级人民法院行使指定管辖权。
领导直属事业单位和法官协会的工作。
审理由市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
协同编制部门管理本市法院系统的机构编制工作。协助地方党委做好基层法院领导班子建设。

下属机构

  • 审判监督庭 依法审判不服白银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的各类再审案件;
    协助审判管理办公室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指导基层法院的审判监督工作;办理其他有关的审判监督工作事项。
    负责白银人民法院办理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和执行分配方案异议之诉案件、第三人撤销之诉案件以及所有进入再审案件的立案、
    负责白银人民法院办理上级人民法院再审发回重审的案件、辖区内基层人民法院再审后,当事人依法上诉的案件、同级人民检察院提起检察监督的审查和再审案件、
  • 立案一庭,二庭 指导基层法院的立案工作;
    指导基层法院的申诉、申请再审案件审查立案工作和信访工作。
    负责白银人民法院立案窗口建设及导诉、材料收转、查询等立案窗口服务;
    承办司法救助金报批;
  • 司法鉴定处 对法官提出的涉案技术问题进行解释或者答复,
    负责白银人民法院监督、指导本市各基层人民法院的司法技术辅助工作。
    负责白银人民法院司法技术辅助工作的调研及技术培训工作。
    负责白银人民法院监督、指导下级人民法院的司法技术辅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