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 首页 广东 佛山市

佛山市人民法院

受理不服本市两级人民法院已生效的判决、裁定等各类申诉和申请再审,对其中确有错误的,进行提审或再审。依法审理减刑、假释案件。
监督指导佛山市基层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
承办对有关法律草案征求意见的工作,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协同编制部门管理本市法院系统的机构编制工作。协助地方党委做好基层法院领导班子建设。

下属机构

  • 司法警察支队 承担基层法院司法警察部门主要负责佛山市人民法院人的任免职备案工作;
    对进入审判区域的人员进行安全检查;
    执行死刑;协助机关安全和涉诉信访应急处置工作;
    警卫法庭、押解人犯、送达有关法律文书、执行死刑、配合有关审判庭和执行局执行有关事项;
  • 审判管理办公室 负责佛山市人民法院司法统计工作;信息化建设等相关工作;指导基层法院相关工作。
    负责佛山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办公室管理工作,包括审判委员会会务、记录等日常工作;
    负责佛山市人民法院当事人诉讼咨询、引导和法律文书邮寄送达工作;负责佛山市人民法院书记员队伍管理工作
    负责佛山市人民法院审判综合管理,包括案件流程管理、案件质量评查、审判绩效考核等工作;
  • 教育培训处 制定佛山市人民法院和佛山市法院教育培训规划,完成上级下达的各类培训任务;
    负责佛山市人民法院目标管理考核工作;
    负责佛山市人民法院佛山市法院系统的表彰奖励工作;
    协调和开展普法教育和依法治市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