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 首页 湖北 武汉市

武汉市人民法院

依法审理法律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刑事、民事、行政第二审案件。
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
协同编制部门管理本市法院系统的机构编制工作。协助地方党委做好基层法院领导班子建设。
受理不服本市两级人民法院已生效的判决、裁定等各类申诉和申请再审,对其中确有错误的,进行提审或再审。依法审理减刑、假释案件。

下属机构

  • 办公室 负责武汉市人民法院武汉市法院院长会、武汉市人民法院院务会等重要会议安排及决定事项的督办;
    负责武汉市人民法院重大活动的宣传策划;
    负责武汉市人民法院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工作,并督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实施涉司法网络舆情监测、分析、预判和报告,
  • 干部人事处 办理武汉市人民法院向市人大常委会提请人事任免的有关事项;
    办理武汉市人民法院法官考评委员会决定的有关事项;
    承办武汉市人民法院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人事、出国出境政审等工作;
    负责武汉市人民法院市目标考核工作;
  • 研究室 会办综合性审判业务文件、报告,总结审判工作经验;
    完成上级单位和院领导布置的其他工作任务。
    抓好调研、案例编报工作,完成调研课题任务;参与执行死刑等重大活动的组织、协调和安排部署
    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武汉市法院调研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