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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人民法院

审理由市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
承办对有关法律草案征求意见的工作,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领导濮阳法院系统的监察工作。
受理不服本市两级人民法院已生效的判决、裁定等各类申诉和申请再审,对其中确有错误的,进行提审或再审。依法审理减刑、假释案件。

下属机构

  • 司法鉴定处 负责濮阳人民法院监督、指导本市各基层人民法院的司法技术辅助工作。
    负责濮阳人民法院死刑执行中的技术监督、指导和确认死亡工作;
    负责濮阳人民法院司法技术辅助工作的调研及技术培训工作。
    严格对外委托工作程序和制度规范;
  • 教育培训处 负责濮阳人民法院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制定濮阳人民法院和濮阳法院教育培训规划,完成上级下达的各类培训任务;
    负责濮阳人民法院濮阳法院系统的表彰奖励工作;
    办理其他有关工作事项。
  • 纪检组、监察室 调查管辖范围内党组织、共产党员违反党纪案件,并提出处理意见;
    受理对管辖范围内党组织、共产党员违反党纪问题的举报、控告;
    监督检查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成员,管辖范围内党组织、共产党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决定命令的情况;
    协助市纪委和院党组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完成有关各项工作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