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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市人民法院

依法审理法律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刑事、民事、行政第二审案件。
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
协同编制部门管理本市法院系统的机构编制工作。协助地方党委做好基层法院领导班子建设。
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和其认为应当由自己审判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一审案件。

下属机构

  • 办公室 负责铜川市人民法院铜川市法院院长会、铜川市人民法院院务会等重要会议安排及决定事项的督办;
    负责铜川市人民法院重大活动的宣传策划;
    协助院领导组织、协调、处理司法公务;
    完善健全新闻发布工作;
  • 干部人事处 办理铜川市人民法院向市人大常委会提请人事任免的有关事项;
    办理铜川市人民法院法官考评委员会决定的有关事项;
    协助地方党委考察、管理基层法院领导班子;
    负责铜川市人民法院院党组决定的其他有关干部人事管理工作事项;
  • 研究室 会办综合性审判业务文件、报告,总结审判工作经验;
    完成上级单位和院领导布置的其他工作任务。
    抓好调研、案例编报工作,完成调研课题任务;参与执行死刑等重大活动的组织、协调和安排部署
    组织开展综合性及专题性调查研究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