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 首页 辽宁 盘锦

盘锦人民法院

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
领导盘锦法院系统的监察工作。
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和其认为应当由自己审判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一审案件。
依法决定国家赔偿。

下属机构

  • 干部人事处 办理盘锦人民法院法官考评委员会决定的有关事项;
    协助地方党委考察、管理基层法院领导班子;
    负责盘锦人民法院市目标考核工作;
    办理盘锦人民法院向市人大常委会提请人事任免的有关事项;
  • 纪检组、监察室 协助市纪委和院党组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完成有关各项工作任
    监督检查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成员,管辖范围内党组织、共产党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决定命令的情况;
    受理对管辖范围内党组织、共产党员违反党纪问题的举报、控告;
    调查管辖范围内党组织、共产党员违反党纪案件,并提出处理意见;
  • 刑事审判庭 负责盘锦人民法院办理下级法院有关延期审理案件的请示;
    依法审理符合盘锦人民法院管辖的一审公诉及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审理上级法院指定管辖的刑事案件。
    提出有关刑事审判的司法解释建议;监督指导下级法院有关刑事审判工作。
    依法审理符合盘锦人民法院管辖的刑事二审案件,指导杭州市各基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和杭州市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