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 首页 四川 眉山

眉山人民检察院

对眉山重大刑事犯罪案件依法审查批捕、提起公诉。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对刑事犯罪案件的审查批捕、起诉工作。
受理公民控告、申诉和检举。
制定有关眉山检察工作的条例、细则和规定。
规划和指导全国检察机关的计划财务装备工作。

下属机构

  • 反渎职侵权局 研究分析眉山渎职侵权犯罪的特点和规律,提出惩治对策。
    负责对眉山检察机关办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犯罪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的指导。
    承办眉山下级院反渎职侵权部门对工作中重大、疑难问题的请示。
    转办、督办和参与办理最高人民检察院等上级单位交办的眉山渎职侵权犯罪案件以及重大渎职侵权犯罪案件。
  • 反贪污贿赂局 研究分析眉山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的特点、规律,提出惩治对策。
    负责对眉山检察机关办理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侦查工作的指导。
    承办眉山下级院对反贪污贿赂工作中疑难问题的请示。
    对眉山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大案要案进行督办。
  • 未成年人案件检察处 对眉山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进行宏观指导、条线管理等。依法履行审查批捕、审查起诉、诉讼监督和犯罪预防等职责。
    负责办理涉及未成年人的案件。审查批准眉山分院批捕的侦查机关提起延长羁押期限的案件。
    对眉山分院不批准逮捕、不起诉的案件备案审查。
    审查眉山公安机关对分院不批准逮捕、不起诉的案件的复核。办理二审上诉、抗诉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