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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承办乐山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指导区县政府和乐山政府工作部门及其法制机构的法制建设;负责乐山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赔偿、行政诉讼等统计工作;开展政府法制理论、政府法制工作研究和宣传,开展对外法制业务交流。
负责乐山政府规章公布、备案、清理、编纂工作;负责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数据库的信息管理,编辑出版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汇编;组织翻译、审定政府规章的外文译本。
承办乐山政府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组织、承办乐山政府行政诉讼的应诉代理工作和由国务院裁决的行政复议案件的有关工作;协调解决行政复议管辖争议事项;指导、监督乐山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承担乐山行政调解工作的统筹协调、监督指导;承担乐山政府行政复议接待的日常工作。

下属机构

  • 规范性文件审查处 承办乐山政府交办的重大决策事项的研究和相关协调工作。
    办理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组织和公民对乐山行政规范性文件提出的合法性审查申请事项。
    承担区县政府和乐山政府工作部门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指导、协调、检查乐山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和清理工作。
    承担以乐山政府或乐山政府办公厅名义制发的规范性文件、报请乐山政府会议审议和乐山政府审批的涉及法律问题的有关文件或事项的合法性审核工作。
  • 法律顾问工作处 组织律师、法律专家、法律研究机构等评估立法决策和参与乐山立法。
    对乐山政府的各类协议和民事、经济合同事项进行法律政策论证和合法性审核。
    组织法律顾问承办乐山政府的法律咨询、服务事务。
    承担乐山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研究和落实工作。
  • 执法监督处 负责乐山行政执法信息服务平台的运行管理工作。
    承担乐山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的组织协调工作。
    承办乐山政府交办的行政处罚决定的审查和乐山政府决定的重大行政处罚的听证工作。
    审查、确认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和行政许可事项。指导区县政府法制机构和乐山行政执法部门的法制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