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 首页 吉林 延边州

延边州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承担延边州政府立法工作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的责任,拟订延边州政府立法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报延边州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并督促指导。
承办延边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承担审查延边州政府工作部门报送延边州政府审议的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的责任;负责起草或者组织起草重要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负责对延边州政府审查的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承办政府规章的立法解释和地方性法规规定由延边州政府负责的应用性解释工作;组织承办国家法律草案、行政法规草案征求意见的有关工作。
负责为延边州政府重要决策提供法律意见;承办以延边州政府或延边州政府办公厅名义制发的规范性文件、报请延边州政府会议审议和延边州政府审批的涉及法律问题的有关文件或事项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区县政府和延边州政府工作部门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责任,根据不同情况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

下属机构

  • 执法监督处 研究涉及延边州政府行为共同规范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实施以及行政执法中带有普遍性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开展实施延边州法律、法规、规章情况的检查和有关评估工作。
    协调、裁定延边州政府工作部门的行政执法争议和问题。承担行政执法责任制推进工作。
    审查、确认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和行政许可事项。指导区县政府法制机构和延边州行政执法部门的法制建设。
  • 法律顾问工作处 组织法律顾问承办延边州政府的法律咨询、服务事务。
    对延边州政府的各类协议和民事、经济合同事项进行法律政策论证和合法性审核。
    组织律师、法律专家、法律研究机构等评估立法决策和参与延边州立法。
    承担延边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研究和落实工作。
  • 规范性文件审查处 承担区县政府和延边州政府工作部门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指导、协调、检查延边州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和清理工作。
    办理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组织和公民对延边州行政规范性文件提出的合法性审查申请事项。
    承办延边州政府交办的重大决策事项的研究和相关协调工作。
    承担以延边州政府或延边州政府办公厅名义制发的规范性文件、报请延边州政府会议审议和延边州政府审批的涉及法律问题的有关文件或事项的合法性审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