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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原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研究提出实施国家重要法律法规的方案或意见;研究涉及政府行为共同规范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实施以及行政执法中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向固原市政府提出完善制度和解决问题的意见;协调固原市政府工作部门在实施法律、法规和规章中的争议和问题。
承办固原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为固原市政府重要决策提供法律意见;承办以固原市政府或固原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制发的规范性文件、报请固原市政府会议审议和固原市政府审批的涉及法律问题的有关文件或事项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区县政府和固原市政府工作部门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责任,根据不同情况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
负责指导区县政府和固原市政府工作部门及其法制机构的法制建设;负责固原市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赔偿、行政诉讼等统计工作;开展政府法制理论、政府法制工作研究和宣传,开展对外法制业务交流。

下属机构

  • 规范性文件审查处 承办固原市政府交办的重大决策事项的研究和相关协调工作。
    办理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组织和公民对固原市行政规范性文件提出的合法性审查申请事项。
    承担区县政府和固原市政府工作部门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指导、协调、检查固原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和清理工作。
    承担以固原市政府或固原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制发的规范性文件、报请固原市政府会议审议和固原市政府审批的涉及法律问题的有关文件或事项的合法性审核工作。
  • 法律顾问工作处 组织律师、法律专家、法律研究机构等评估立法决策和参与固原市立法。
    对固原市政府的各类协议和民事、经济合同事项进行法律政策论证和合法性审核。
    组织法律顾问承办固原市政府的法律咨询、服务事务。
    承担固原市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研究和落实工作。
  • 执法监督处 审查、确认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和行政许可事项。指导区县政府法制机构和固原市行政执法部门的法制建设。
    协调、裁定固原市政府工作部门的行政执法争议和问题。承担行政执法责任制推进工作。
    开展实施固原市法律、法规、规章情况的检查和有关评估工作。
    负责固原市行政执法信息服务平台的运行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