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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岗人民政府参事室

负责向鹤岗政府领导同志提供反映政府工作以及鹤岗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情况,为鹤岗政府领导同志把握全局、科学决策提供及时、准确、全面的服务。
督促检查鹤岗政府各部门、各区县(自治县、市)政府对国务院和鹤岗政府文件、会议决定事项及鹤岗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的执行情况并跟踪调研,及时向鹤岗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负责鹤岗政府政务值班和市长公开电话工作,及时向鹤岗政府领导同志报告重要情况;协助鹤岗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处理需由鹤岗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件;协助处理鹤岗政府各部门和各区县(自治县、市)向鹤岗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
负责组织、协调鹤岗政府系统的鹤岗性重大活动。

下属机构

  • 综合处 负责鹤岗人民政府参事室人事、财务、离退休干部等工作。
    负责鹤岗人民政府参事室机关政务工作,督促检查机关工作制度的落实。
    负责鹤岗人民政府参事室重要会议的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
    负责鹤岗人民政府参事室文秘与公文管理、办公自动化、重要文件的起草、政务信息、机要、保密、档案、信访、保卫和接待工作。
  • 参事处 组织鹤岗参事出(列)席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的有关会议。
    承担鹤岗参事调研报告、参事建议的收集整理、报送和反馈等工作。
    组织鹤岗参事围绕政府中心工作调查研究、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建言献策。
    负责提出参事调研计划和选题建议。
  • 文史处 收藏鹤岗有关着作和珍贵文献资料,负责有关字画、图书资料的管理、抢救和保护工作。
    组织鹤岗馆员围绕文化建设进行文史咨政、民主监督、建言献策,听取、收集和反馈馆员意见和建议。
    组织、协助鹤岗馆员开展文史研究、艺术创作、诗词采风等活动。
    开展与省、市文化团体和有关科研机构的交流与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