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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东新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在浦东新区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在执行过程中所必须作的部分调整方案。
审议决定浦东新区常务委员会认为应当依法审议、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监督浦东新区人民政府、浦东新区高级人民法院和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的工作。
浦东新区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五人以上联名,可以向常务委员会提出属于常务委员会职权范围内的议案,由主任会议决定是否提请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或者先交有关的专门委员会以及工作委员会审议、提出报告,再决定是否提请主任会议审议。

下属机构

  • 研究室 起草浦东新区常委会党组关于召开人代会、常委会会议情况向浦东新区委的报告;组织编写人代会、常委会的会议简报。
    编辑、印发浦东新区人大常委会内部刊物《调查与研究》、《浦东新区人大信息》、《人大情况通报》和《参阅资料》。
    研究浦东新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理论,研究、总结人大工作的新情况、新经验、新问题。
    负责资料的收集与整理,管理机关图书资料室。
  • 选举任免代表工作委员会 承担浦东新区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承担浦东新区人大换届选举、省级国家机关领导人的选举和常委会人事任免的服务工作。
    负责对浦东新区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任命的工作人员进行述职评议。
    指导浦东新区市、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
  • 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 负责拟订与浦东新区委员会有关的地方性法规草案、修正案草案和决议、决定草案,提请主任会议讨论,受主任会议委托,在常委会会议上作说明。
    受理与浦东新区委员会有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诉、控告和检举,转交有关机关和组织办理,并负责督促催办。
    参与法制委对上述地方性法规草案、修正案草案和决议、决定草案的统一审议。
    参加浦东新区人大常委会会议决定成立的内务司法方面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的调查工作,并提出调查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