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 首页 陕西

陕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负责陕西计划生育政策实施、传染病防治、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安全、健康相关产品、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服务、妇幼保健、采供血机构及临床用血安全的监督管理;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的监督管理。
负责陕西基层卫生保健、社区卫生、农村卫生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基层卫生服务和计划生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指导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和基层卫生保健机构规范建设、运行和服务;制订陕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政策并组织实施;规划和组织实施陕西老年护理服务体系建设。
推进陕西卫生和计划生育标准化工作;拟订陕西医疗服务、疾病防治、卫生监督、中医药等方面的规范和标准;组织开展陕西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依法制定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负责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参与制定食品安全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的条件和检验规范。
制定陕西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组织起草中医药、中西医结合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技术标准。指导和协调中医、中西医结合机构的设置和资源配置;承担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的监督和管理;协调推动中医药参与公共卫生和社区卫生;协调、管理国家和陕西的重大中医药科研项目,开展中医药技术的推广应用;负责各级中医药人才培养计划的制定和实施。

下属机构

  • 规划与财务处 承担陕西机关和预算管理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
    指导陕西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
    承担统筹规划与协调陕西卫生和计划生育资源配置工作,管理大型医用装备的配置。
    拟订陕西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指导市县卫生和计划生育规划的编制和实施。
  • 政策法规处 指导陕西卫生和计划生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
    承担陕西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承担陕西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
    起草卫生和计划陕西生育、中医药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组织拟订相关政策和标准。
  • 卫生应急办公室 对陕西重大灾害、恐怖、中毒事件及核事故、辐射事故等组织实施紧急医学救援。
    组织实施对陕西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和应急措施。
    组织协调与指导陕西各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准备、监测预警、处置救援、分析评估等卫生应急活动。
    拟订陕西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规划、制度、预案和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