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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贯彻执行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江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负责江西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负责江西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拟订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国家荣誉制度和政府奖励制度。
承担江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下属机构

  • 劳动关系处 负责拟订江西劳动关系政策。牵头拟订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规范和工资集体协商规则。
    审核并发布江西地方劳动定额标准。
    拟订消除江西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
    牵头建立完善江西劳动关系三方协调工作机制。
  • 规划财务处 负责拟订江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承担江西有关信息规划和统计管理工作。
    指导监督江西直属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及代管帐务单位的财务管理和核算以及机关、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和内部财务审计工作。
    参与拟订江西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
  • 职业能力建设处 负责拟订江西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政策、规划以及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完善江西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岗位等级规范。
    完善江西职业技能资格制度。研究提出贯彻国家职业分类、职业技能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意见。
    在国家教育工作方针政策指导下,拟订江西技工学校、职业培训机构发展规划和管理规则,指导师资队伍和教材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