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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伦贝尔人事局

会同呼伦贝尔有关部门拟订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和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调控政策,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有关离退休政策。
负责呼伦贝尔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承办呼伦贝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并组织实施呼伦贝尔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贯彻落实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统筹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并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办法,编制呼伦贝尔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制定呼伦贝尔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政策。

下属机构

  • 规划财务处 承担呼伦贝尔有关科技项目和国际援贷款项目管理工作。
    承担呼伦贝尔有关信息规划和统计管理工作。
    指导监督呼伦贝尔直属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及代管帐务单位的财务管理和核算以及机关、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和内部财务审计工作。
    参与拟订呼伦贝尔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
  • 职业能力建设处 完善呼伦贝尔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岗位等级规范。
    完善呼伦贝尔职业技能资格制度。研究提出贯彻国家职业分类、职业技能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意见。
    在国家教育工作方针政策指导下,拟订呼伦贝尔技工学校、职业培训机构发展规划和管理规则,指导师资队伍和教材建设。
    负责拟订呼伦贝尔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政策、规划以及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 工资福利处 负责呼伦贝尔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统计与综合分析工作。
    负责呼伦贝尔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岗位津贴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公务员的津贴补贴工作。
    负责呼伦贝尔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获奖提高退休费待遇工作。
    负责呼伦贝尔属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基金管理工作,承担呼伦贝尔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总额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