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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桃市二轻工业局

承办仙桃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宣传、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对集体经济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维护仙桃市二轻集体经济的合法权益。
研究制定仙桃市二轻集体经济的发展规划和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指导、协调、实施。
指导仙桃市二轻集体经济体制改革,转换企业经营机制,逐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下属机构

  • 人事劳资科 负责办理仙桃市二轻工业局机关、企业干部、职工的人事调配,调资、定级、晋级和劳资统计及退离休、养老保险的报批。
    搞好仙桃市有关专业技术人员的评聘和晋升工作。
    负责仙桃市二轻工业局机关工作人员和企业行政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管理和机关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负责仙桃市二轻工业局系统的人事档案的整理归档、保管工作和保密工作。
  • 企业发展改革科 规范仙桃市二轻工业局改制程序,对要求改制企业进行审核,提出改制方案。
    指导改制仙桃市二轻工业局组织实施改制工作。
    负责审核改制仙桃市二轻工业局的资金分配和职工安置方案,并协助企业组织实施。
    负责改制仙桃市二轻工业局联社资金的回收并协助做好土地出让金的返回工作。
  • 企业管理科 工艺美术产业服务工作。
    指导仙桃市二轻工业局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企业提供服务。
    完成仙桃市二轻工业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办理仙桃市二轻工业局更名、增名和变更登记手续,审批股份合作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