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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中国致公党委员会

1925年10月10日,由美洲致公堂总发起,在旧金山举行洪门团体恳亲大会,决定成立中国致公党。
不少华侨洪门人士认为,在险恶的海外环境中,有必要成立一个代表自己利益的正式政治组织,以提高华侨的政治地位,并参与祖国的政治活动。
辛亥革命后,革命果实被军阀所掠夺,海外华侨的地位没有得到应有的改善。
提出了“锄暴扶弱,除暴安良”,的行动纲领,以保护华侨的生命安全和正当的生活工作权益,在经济上互助互扶。

下属机构

  • 组织处 承办信访工作,承办监督委员会的日常事务和上级交予的其他工作。
    提出全国和市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其他有关人选的建议;
    提出本党市委委员、常委的拟任人选;
    负责中国致公党广安委员会后备干部队伍的建设和推荐工作,联系和指导基层组织工作;
  • 组织制度 党的各级委员会的产生,应经充分酝酿协商,由党的各级代表大会或党员大会采用等额或差额选举办法和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选举,以保障选举人充分行使民主权利。
    监督委员会在同级委员会领导下对所属各级组织及其领导班子遵守党的章程和履行职责等情况进行监督。
    党的各级常务委员会在必要时可召集委员会扩大会议(地方组织不设常务委员会的由主委会议召集),讨论决定需要及时解决的重要事项,扩大的范围由召集会议的机构决定。
    中央设立监督委员会;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可根据工作需要和自身条件设立监督委员会。
  • 宣传联络处 积极协助配合有关单位开展与周边国家的民间交流;承办上级交予的其他工作。
    发挥海外华人华侨熟悉当地情况的优势,服务有条件的企业"走出去"到海外投资合作;
    加强与政府部门及其他"五侨"单位的协调合作,加强与海外华人华侨,特别是知名侨领、侨界新生代、海外留学人员的团结联谊,推进引资引智工作;
    负责中国致公党广安委员会"省委经济联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帮助和指导基层组织开展社会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