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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中国致公党委员会

1925年10月10日,由美洲致公堂总发起,在旧金山举行洪门团体恳亲大会,决定成立中国致公党。
不少华侨洪门人士认为,在险恶的海外环境中,有必要成立一个代表自己利益的正式政治组织,以提高华侨的政治地位,并参与祖国的政治活动。
辛亥革命后,革命果实被军阀所掠夺,海外华侨的地位没有得到应有的改善。
提出了“锄暴扶弱,除暴安良”,的行动纲领,以保护华侨的生命安全和正当的生活工作权益,在经济上互助互扶。

下属机构

  • 组织处 承办信访工作,承办监督委员会的日常事务和上级交予的其他工作。
    提出全国和市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其他有关人选的建议;
    提出本党市委委员、常委的拟任人选;
    负责中国致公党乐山委员会后备干部队伍的建设和推荐工作,联系和指导基层组织工作;
  • 组织制度 党的各级常务委员会在必要时可召集委员会扩大会议(地方组织不设常务委员会的由主委会议召集),讨论决定需要及时解决的重要事项,扩大的范围由召集会议的机构决定。
    党的各级领导机构及其成员应模范遵守党的章程,发扬民主,密切联系党员群众,虚心听取党员群众的意见、批评和建议,认真接受党内监督。建立健全党内监督机制,并制定相关的制度和措施。
    代表会议讨论决定需要及时解决的重要问题。地方各级组织召开代表会议应报上一级委员会批准。
    组织发展应坚持以归侨、侨眷中的中上层人士和其他有海外关系的代表性人士为主,以大中城市为主和以有一定代表性人士为主,注重政治素质,发展与巩固相结合,有计划地稳步发展。
  • 宣传联络处 发挥海外华人华侨熟悉当地情况的优势,服务有条件的企业"走出去"到海外投资合作;
    加强与政府部门及其他"五侨"单位的协调合作,加强与海外华人华侨,特别是知名侨领、侨界新生代、海外留学人员的团结联谊,推进引资引智工作;
    负责中国致公党乐山委员会"省委经济联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帮助和指导基层组织开展社会服务;
    联系本党党员和省内外组织,做好海外联谊、"三胞"及各方人士特别是重点人物、社团的联络接待,组织开展办学、讲学、支边扶贫、科技咨询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