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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中国致公党委员会

19世纪中崛起,该组织逐渐发展到海外,并很快地适应华侨在海外生存和斗争需要,
1925年10月10日,由美洲致公堂总发起,在旧金山举行洪门团体恳亲大会,决定成立中国致公党。
中国致公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爱国统一战线中的民主党派之一,
提出了“锄暴扶弱,除暴安良”,的行动纲领,以保护华侨的生命安全和正当的生活工作权益,在经济上互助互扶。

下属机构

  • 组织制度 基层组织的领导机构是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或支部党员大会。各级委员会向同级代表大会或党员大会负责中国致公党浙江委员会并报告工作。
    党的各级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召集代表会议,代表会议的代表名额和产生办法由召集会议的委员会决定。
    地方组织和基层组织的个别领导成员,必要时可以由上级组织任免。筹建中的地方组织的领导成员,由上一级组织任免,并逐级呈报中央备案。
    在尚未成立省级委员会的地方,根据工作需要并在条件成熟时,可设中央直属的组织和工作委员会。
  • 办公室 负责中国致公党浙江委员会综合性会议及重大活动的组织筹备工作;
    承担机关行政事务,负责中国致公党浙江委员会省委对内外的联系接待;
    协调各处室办理全局性工作,承办上级交予的其他事项。
    会议文件和重要文稿的起草,文秘、档案、收发、会务、信息、财务、固定资产、车辆、安全保卫、计划生育、督查督办、精神文明建设、八个专门工作委员会工作和其他行政管理协调工作;
  • 组织处 提出本党市委委员、常委的拟任人选;
    组织处主要承担的任务是贯彻执行本党中央组织发展的方针、原则;
    提出全国和市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其他有关人选的建议;
    负责中国致公党浙江委员会全省的组织发展、组织建设及党员管理、基层干部及党员培训,建立健全党员业绩及党籍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