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 首页 广东 东莞市

东莞市中医管理局

依据国家卫生、药品的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中医、中医中药结合、中西医结合以及民族医疗医药的方针、政策和发展战略;组织起草有关法律、法规并监督执行。
研究和指导藏医、蒙医、维医等各民族医疗医药工作;
指导与协调中医药对外及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台湾地区的学术交流、人才培养和技术合作,推进中医药科学的国际传播。
根据各类卫生技术准则和中医药自身特点,拟定中医医疗、保健、中药、护理等有关人员的技术职务评定标准和医疗、保健、护理等人员执业资格标准并监督实施;

下属机构

  • 人事教育司 研究、实施中医药人才兴业战略;
    组织拟订和实施中医药继续教育、师承教育的发展规划,建立完善中医药人员终身教育制度;
    研究制订中医人力资源发展规划,加强人才资源能力建设,优化人才资源配置;
    管理、指导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和技术专长继承工作;
  • 办公室 综合协调中医管理局日常政务,制定中医管理局工作制度;
    组织协调机关电子政务和信息统计工作;
    负责东莞市会议组织、领导批示和重要政务工作的督办、秘书事务、文电处理、档案管理、机要、保密、信访、值班、保卫等工作;
    组织协调扶贫、援藏工作。
  • 医政司 参与组织协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
    管理各类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医疗机构,对其他医疗机构中的中医业务进行指导
    指导和组织实施农村、社区中医药工作,协调组织对农村中医药的支援工作;
    研究、规范中医医疗机构中的药事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