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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中医管理局

参加制订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执业中药师资格标准。
研究和指导中西医结合工作,拟定有关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
组织各民族医疗医药的理论、医术、药物的发掘、整理、总结和提高;拟定和逐步完善相关的制度规范和技术标准;
在国家教育方针指导下,组织拟定和实施中医药教育发展规划,加强中医药人才培养,注重中医药师承教育;

下属机构

  • 医政司 负责丽水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工作;
    完善和实施中医医疗机构、执业人员的准入标准;
    研究、规范中医医疗机构中的药事管理工作;
    指导和组织实施农村、社区中医药工作,协调组织对农村中医药的支援工作;
  • 科技司 组织、参与中医药重大科研目的实施工作;
    负责丽水组织中医药新技术评价;
    组织和指导中医药的学术交流工作;
    组织、指导中西医结合和民族医药的科研工作。
  • 办公室 负责丽水组织协调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
    负责丽水中医管理局、直属单位财务和国有资产的管理和监督;
    组织协调扶贫、援藏工作。
    负责丽水会议组织、领导批示和重要政务工作的督办、秘书事务、文电处理、档案管理、机要、保密、信访、值班、保卫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