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 首页 辽宁 朝阳

朝阳中医管理局

研究和指导中西医结合工作,拟定有关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
按规定权限负责朝阳中医管理局及直属单位的有关办公事务、人事管理和党群工作;联系相关中医药社会团体。
监督和协调管理中西医结合的医疗、研究机构。
承办国务院及卫生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下属机构

  • 科技司 负责朝阳组织中医药新技术评价;
    指导中医药行业知识产权保护;
    负责朝阳中医药文献、秘方、验方的捐献工作;
    组织和指导中医药的学术交流工作;
  • 人事教育司 负责朝阳组织机关、直属单位的干部教育、培训,指导协调全国中医药管理干部培训工作;
    联系有关中医药社会团体。
    组织拟订和实施中医药继续教育、师承教育的发展规划,建立完善中医药人员终身教育制度;
    管理、指导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和技术专长继承工作;
  • 办公室 负责朝阳中医管理局、直属单位财务和国有资产的管理和监督;
    负责朝阳新闻宣传、报刊管理工作;
    组织协调机关电子政务和信息统计工作;
    组织协调扶贫、援藏工作。